浙江单独二胎细则解析,实施时间原来是这个时候
那么,关于浙江单独二胎细则解析,实施时间原来是这个时候,今天助孕中心的生殖专家帮大家详细介绍一下。

一、浙江单独二胎细则及准生证办理流程
摘要
最新单独二胎政策适用于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。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,即没有同父同母、同父异母、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,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。
最新单独二胎政策适用于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。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,即没有同父同母、同父异母、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,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。
按照《浙江省再生育审批办理规定》办理,符合条件的夫妻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提出申请,乡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受理审核后,报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。下面,就由小编为浙江夫妻介绍关于浙江单独二胎细则及准生证办理流程。
h2 单独二孩再生育证发放需待相关细则出台
1月17日起,温州市同步启动“单独二孩”生育政策。当前,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。所谓独生子女,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,即没有同父同母、同父异母、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,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。
温州市计生委透露,“单独二孩”政策实施后,意味着符合条件的“单独”夫妇可以进行再生育审批。“单独二孩”审批属于再生育审批范围,同样按照《浙江省再生育审批办理规定》办理。符合条件的夫妻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提出申请,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审查后,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。
据透露,申请二孩大致需要9种证件,原则上,该申请的办理时间为27个工作日,而实际操作中,审批的时间会更快一些。
基于“单独二孩”新政相关实施细则尚未出台,“单独二孩”再生育证发放仍需时日,二胎生育产假等配套政策还在进一步细化落实中。
h2 有一方为浙江户籍的“单独”夫妻也可以申请单独二孩再生育证明
目前,“单独二孩”政策率先在我省“落地”,而其他省、市尚未启动,有一方户籍不在浙江的夫妻,该如何申请再生育证?针对该问题,昨日温州市计生委透露,根据规定,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妻双方,只要有一方户籍在浙江,即可在我省申请再生育。
据透露,根据浙江现行生育政策规定,夫妇双方为我省户籍的,由我省安排生育,如果夫妻仅一方为浙江省户籍的,可以在已实施“单独二孩”政策的一方户籍所在地申请再生育。
h2 浙江单独二胎申请所需资料
1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
2、户口本
3、结婚证
4、双方的工作证明
5、夫妻任意一方的独生子女证
6、夫妻再生育申请表
7、户籍所在地出具的婚育证明
8、育龄妇女的B超单
9、双方合影两寸照片2张。
h2 浙江单得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
1、符合《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夫妻,可以向双方所在单位或村(居)民委员会领取《申请再生育表》;
2、经生育管理所在地乡(镇)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后,报县(市、区)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;
3、县(市、区)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《申请再生育表》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;
4、批准的,发给二孩生育证明,不批准的,应当书面说明理由。
h2 我省是流动人口大省,跨省的流动人口如何适用生育二胎政策?
户籍不在同一省(区、市)的单独夫妇可在已实施单独二胎政策的一方户籍所在地申请再生育。根据我省现行生育政策规定,夫妇双方为我省户籍的,由我省安排生育;夫妇一方为我省户籍的,可由我省安排生育。如果双方户籍都不是我省的,应根据其户籍地规定办理生育单独二胎的相关手续。
二、浙江单独二胎细则解析,实施时间原来是这个时候
现在三胎都已经开放了,但还有人对于正式开放二胎有所好奇,尤其是浙江一代的人,更是想知道浙江单独二胎细则的一些信息,其实这项政策的决定,其实这项政策是通过了关于修改《浙江省人口与计划*育条例》的审核,并提倡一对夫妻*育两个子女。
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对《浙江省人口与计划*育条例》第十九条进行修改,将之前政策所规定的“双方均为独*子女”可以再*育一个子女,修改为“双方或一方为独*子女”可以再*育一个子女。
这一政策的下达,更是改进了浙江当地的*育率,但是要想享受这项政策,夫妻双方还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:
1双方或一方为独*子女,已*育一个子女的;
2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(农业人口,下同),已*育一个女孩的;
3双方均为农村居民,女方父母只*育一个或两个女儿;
4双方均为少数民族,已*育一个子女的。
并且当时在*育第二个孩子时,夫妻双方还需要去当地的计*工作机构提出再*育申请,然后才能*育第二胎孩子,并且在申请时对夫妻双方还有要求,首先夫妻双方中只有一方是浙江省户籍的,向浙江省户籍地所在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计*办申请再*育。
但如果夫妻双方都是浙江省户籍的,其中如果双方都是农业户口的,向男方户籍地所在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计*办申请再*育,而如果是其它户口,则需要向方户籍地所在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计*办申请再*育。
浙江单独二胎细则是实施时间是2014年1月17日,而实施的动机是浙江省统计局根据都有《浙江人口结构及其变化趋势分析》。从中发现*育水平下降的新问题,目前而言,只能实施“全面二孩”政策,才有可能推动*育水平适度提升,保持一定的出*人口规模。
不过从当时实施浙江单独二胎细则后的一段时间里,确实在那一年后孩子的出*率得到了提高,但是过后没几年,渐渐的孩子的*育率又遇到了新的问题,这也是为什么在现在,也就是2026年的时候,国家又推出了第三胎政策。
三、浙江单独二胎细则解析实施时间原来是这个时候
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对《浙江省人口与计划*育条例》第十九条进行修改,将之前政策所规定的“双方均为独*子女”可以再*育一个子女,修改为“双方或一方为独*子女”可以再*育一个子女。
这一政策的下达,更是改进了浙江当地的*育率,但是要想享受这项政策,夫妻双方还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:
1
双方或一方为独*子女,已*育一个子女的;
2
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(农业人口,下同),已*育一个女孩的;
3
双方均为农村居民,女方父母只*育一个或两个女儿;
4
双方均为少数民族,已*育一个子女的。
并且当时在*育第二个孩子时,夫妻双方还需要去当地的计*工作机构提出再*育申请,然后才能*育第二胎孩子,并且在申请时对夫妻双方还有要求,首先夫妻双方中只有一方是浙江省户籍的,向浙江省户籍地所在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计*办申请再*育。
但如果夫妻双方都是浙江省户籍的,其中如果双方都是农业户口的,向男方户籍地所在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计*办申请再*育,而如果是其它户口,则需要向方户籍地所在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计*办申请再*育。
以上就是浙江单独二胎细则解析的一些相关内容,也希望上面的内容对有需要的家庭有帮助!